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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金湘军主持 通过《美丽山西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研究矿山安全监管等工作

  本报讯(记者张巨峰)2月21日,省长金湘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美丽山西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研究矿山安全监管等工作。
  会议指出,建设美丽山西,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要求。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双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努力蹚出北方生态脆弱地区和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三区三线”管控,完善自然资源配置和产业发展布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坚定推进转型发展,深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强化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泉域湿地保护,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进一步筑牢黄河中游和京津冀重要绿色生态屏障。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均等,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传承发展弘扬特色生态文化,讲好生态保护故事。不断夯实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健全绿色发展激励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深入推进全民共建共享,开展美丽示范创建“十大行动”,广泛凝聚起建设美丽山西的强大合力。
  为进一步压实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会议通过我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整合修订现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监管专员的选派标准条件、工作职责、监管任务、考核办法、纪律要求和保障措施。会议强调,安全监管专员制度是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精准治理的重要创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分级属地监管原则,着力推动安全监管专员制度落地落实,选派过硬专业队伍,细化监管任务清单,优化监管力量配置,加强信息化常态化监管,持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