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年来,常委会把牢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工作实效,审议法规24件,作出决议决定4项,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46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8个,开展执法检查5次,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38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0人次,组织宪法宣誓9批。去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来晋调研时,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及自身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完善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为牵引的学习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切感悟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进一步深化了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领悟,筑牢了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修改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人事任免办法和地方立法条例,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召开全省人大学用交流会,把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的领导。修改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明确23项具体事项,全年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45次。完善常委会会议重要议题党组事先讨论决定机制,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首次以政治建设为主题开展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培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有序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领域立法。
聚焦“两个基本实现”目标,围绕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编制了五年立法规划,报请省委批准并转发实施,及时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推动贯彻落实。
紧扣党中央赋予山西的重大使命推进立法。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对市场主体平等准入、创业创新、政务服务等作出规定。审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助力制造业振兴升级。继出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之后,修改节约能源条例,为推进能源革命提供法治支撑。制定湿地保护条例,修改河道管理条例,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立法调研,为落实重大国家战略提供法治保障。修改道路运输条例,审议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服务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和社会领域立法。制定平安建设条例,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加强对网络直播营销等新型消费业态的监管。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地方病防治条例,以更严的标准和监管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制定城乡垃圾管理条例,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修改档案管理条例,推动管好用好档案资源。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立法意见建议反馈办法,修改立法听证、论证、评估3个工作规定,健全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工作机制。修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目前已建立2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保障立法更接地气、务实管用。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保证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扎实做好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跟踪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并形成季度分析报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执法检查,调研高端装备制造业和传统装备制造业发展提升情况,助力产业转型。听取审议经营主体提升情况报告,调研外来投资促进条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继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持续助力经营主体增量提质、政务效能提升。听取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情况报告,开展农作物种子条例执法调研,专题调研“四好农村路”和“一号旅游公路”建设推进情况,为推动全省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发挥作用。
认真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听取审议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省本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听取审议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助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全国人大安排,对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进行探索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围绕加快建设美丽山西加强监督。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全省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调研全省草原资源生态保护情况,推动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贯彻全国及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增加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持续助力“一泓清水入黄河”。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监督。从“两个结合”的高度,认识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开展文物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文化和旅游融合创新发展情况报告,为传承优秀文化、坚定文化自信贡献力量。
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听取审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报告,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听取审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调研防震减灾条例实施情况,助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听取审议检察机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关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调研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和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开展社区矫正法执法调研。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拓展和深化代表工作
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健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制定《省人大常委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组织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办法》,修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加强同省人大代表联系办法》。全年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72人次,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4次,243人次应邀参加立法调研、起草、论证、评估工作,214人次参加执法检查、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等,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支持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制定《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落实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意见》《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全年组织代表518人次围绕36项内容开展了专题调研。围绕建好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调研,召开全省工作会议,推动“硬件”提档升级、“软件”提质增效。目前,我省建成1390个联络站、3737个联络点,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举办3期省人大代表履职专题学习班,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健全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机制,开展“三晋人大代表采风行”。加强与在晋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增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的组织次数,常态化邀请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建立代表议案建议集中交办、重点督办、跟踪落实、结果反馈闭环办理机制,重点办理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副省长领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交付的16件议案已全部审议处理完毕,753件建议相关承办单位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
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等12项制度,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定期听取机关党组、分党组工作汇报,层层压实责任。大力倡导务实作风,修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并严格抓好落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修改《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主任会议成员、各机构深入基层、注重实效开展调研170多次。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提升能力素质,激励担当作为。
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各个环节,都通过调研、座谈、论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发挥人大工作和理论研究会作用,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阐释。用好山西人大杂志、《人民代表报》、山西人大网等阵地,常态化举办新闻发布会,加强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宣传。依法办理代表反映或转递的群众信访事项65件。
密切与各级人大的工作联系。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工作指导和法律监督。制定《关于加强与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的意见》,举办全省市县人大主任履职培训班,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工作会议,举办业务交流会、座谈会22次,组织业务培训9期1175人次,邀请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54人次。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部署。常委会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落实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要求,积极进取、担当作为,努力交出一份让省委和全省人民满意的答卷。
做好今年常委会的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进一步增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握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按照党中央部署及省委安排,开展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活动。
二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最大政治,紧扣省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盼,统筹做好立改废工作。服务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出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修改旅游条例。围绕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制定修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助力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修改建筑市场管理、高速公路管理等条例。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修改渔业法实施办法。围绕民生改善、社会治理,制定修改体育发展条例、红十字会、消防等条例。扛起保护传承山西文化遗产的历史责任,制定文物保护条例、五台山文化景观保护条例。
三要进一步增强监督针对性、实效性。落实党中央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和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国有资产、环保等报告。围绕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保障改善民生、保持社会稳定等大局,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金融工作、农业“特”“优”发展、粮食安全保障、科技进步法律法规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残疾人就业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全省法院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继续开展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持续助力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更有保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要进一步做实代表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提高“两个联系”各项制度机制运行质量。坚持活动内容聚焦代表法定职责、活动方式方便群众参与、活动效果为民务实,持续提升代表联络站工作质效。依托联络站,开展“代表进站入点听民情解民忧”主题活动。支持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强化重点办理建议跟踪督办。举办代表履职专题学习班,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加强与在晋全国人大代表联系,精心组织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加强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学习运用“四下基层”工作方法,大兴调查研究。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各级人大的工作联系。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真抓实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罗清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