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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4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新冠疫情防控实现平稳转段、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我国经济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总体回升向好,主要发展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126.06万亿元,增长5.2%;城镇新增就业1244万人,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2%;居民消费价格(CPI)上涨0.2%;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年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2379.77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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