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造、着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省启动实施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行动计划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建设“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战略部署,实施好营商环境3.0版改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我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省委政法委印发《山西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将启动实施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行动计划,时间为2023年4月至年底。
  《实施方案》指出,2023年行动计划包括十二项重点任务。分别是:
  一、依法严惩涉企涉营商环境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组织犯罪,为企业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制假售假、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商业贿赂等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依法提升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加强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加强产权民事司法保护,提高产权民商事案件审判和执行质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及时兑现胜诉权益,防止因诉讼把企业拖瘦、拖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业化水平,以司法保护创新、鼓励创造。
  三、依法服务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研究制定政法机关服务保障金融业发展措施和工作机制,为金融行业量身定制政法公共产品,为金融业提供精细化的法治服务。
  四、依法整治涉企积案挂案。深入开展涉企积案挂案清理工作,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办案期限管理,有效整治隐性超期问题。
  五、依法强化民企案件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办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及其近亲属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的重点案件。
  六、依法强化涉中小企业案件执行。巩固深化“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成果,切实解决“执行难”,以推动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为抓手,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七、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司法机关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将合规整改成效与刑事责任认定评价相结合,体现对市场主体的严管厚爱,释放司法保就业、保企业社会功能,稳住经济基本盘。
  八、依法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聚焦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加强黄河特别是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违法法律责任体系,积极探索生态修复、连带赔偿、惩罚性赔偿等法律责任承担机制。加强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强化生态环境案件协同性、整体性。
  九、不断优化涉企服务。推动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工作提档升级,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推进“一次办好”和“一网通办”,年底前再推出一批便民利企新举措。强化法律服务,推动落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发挥法学法律专家专业优势,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实施法律服务进企业和免费法律咨询等专项行动。
  十、常态化开展入企服务。树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不断优化涉企服务举措。持续开展联企服务活动,倾听了解企业诉求,不断增强为企业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服务对接机制和企业诉求维权机制,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主动服务企业发展。
  十一、从严纠治政法干警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对各级政法机关、政法干警存在的漠视企业权益的行为,对企业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为,坚决查处和纠正,确保政法机关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排头兵。
  十二、切实加强专项执法监督。发挥执法监督利剑作用,各级党委政法委围绕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对政法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情况和实际成效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综合运用“五查(察)联动”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结合政法工作职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细化、人性化的法治服务,构建安定和谐、有序竞争、公平正义的发展环境,努力营造崇法敬法、尊法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生态,让企业家放手经营、放心创业。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入企业、深入市场,找准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平等差别、不合理障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提振企业的发展信心和发展预期,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三无”“三可”的法治化水平,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陈俊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