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市场、抓订单、稳份额 山西印发“千企百展”行动计划助企走出国门

  5月10日从山西省商务厅传来消息,为引导支持山西省企业积极“走出去”,精准拓市场、抓订单、稳份额,该厅印发《2023年国际市场开拓“千企百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今年1月,山西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加大外贸企业孵化培育力度,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着力发展外贸新业态。”对此,山西省商务厅特制定《计划》。

  《计划》指出,以提高外贸主体开拓国际市场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为目标,以国际专业性行业展会和知名线上展会为平台,深入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引导山西省优势产业企业稳定美日欧传统市场,全方位拓展“一带一路”市场和RCEP市场,深入拓展新兴市场,着力培育外贸新主体,着力优化出口市场结构,着力推进外贸企业营销数字化转型,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外贸转型升级。

  《计划》明确,要利用好境外专业性知名展会平台,提高企业国际营销能力;进一步拓展境外展会功能,搭建各类促销平台;加强境外展会信息反馈,完善企业产销体系;利用展会平台支持企业转型跨境电商;利用展会平台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支持十大专业镇和产业链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根据《计划》,山西全年将组织参加各类展会参展企业1000家(次)以上;组织参加97个国际展会,包括57个境外展会、7个政策性境内涉外展会、30个出口转内销展会和跨境电商展会、3个线上展会;对RCEP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额同比增长10%以上;全省新增有进出口实绩企业500户以上。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国际市场开拓“千企百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0 16:06 来源:对外贸易处

晋商贸函〔2023〕174号

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现将《2023年国际市场开拓“千企百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商务厅

2023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国际市场开拓“千企百展”行动计划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国际贸易形势,引导支持企业积极“走出去”,精准拓市场、抓订单、稳份额,根据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加大外贸企业孵化培育力度,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着力发展外贸新业态”的要求,特制定国际市场开拓“千企百展”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外贸决策部署,以提高外贸主体开拓国际市场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为目标,以国际专业性行业展会和知名线上展会为平台,深入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引导我省优势产业企业稳定美日欧传统市场,全方位拓展“一带一路”市场和RCEP市场,深入拓展新兴市场,着力培育外贸新主体,着力优化出口市场结构,着力推进外贸企业营销数字化转型,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外贸转型升级。

(二)总体目标

全年组织参加各类展会参展企业1000家(次)以上。对RCEP国家、“一带一路”国家出口额同比增长10%以上。全省新增有进出口实绩企业500户以上。

二、国际展会总体安排和布局

2023年国际展会计划共97个展会,其中境外展会57个;政策性境内涉外展会7个;出口转内销展会和跨境电商展会30个;线上展会3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境外展会(见附件1-1)

1.总体安排。2023年共安排57个境外展会计划,其中自办类展会6个,重点类展会51个。

2.市场布局。57个展会中,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展会23个;美日欧传统市场展会27个;RCEP国家展会14个;其他市场展会7个。在6个自办类展会中,“一带一路”市场展会2个,美日欧传统市场展会4个;在51个重点类展会中,美日欧传统市场展会23个,“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展会21个,其他市场展会7个。

3.行业布局。57个展会中,消费品及礼品类展会8个,农产品类展会7个,综合类展会7个,五金工具类展会5个,化工类展会5个,建筑建材类展会4个,综合工业类展会3个,金属材料类展会3个,石油天然气类展会3个,新能源类展会3个,车辆及其配件类展会3个,医药类展会2个,耐火材料类展会1个,轨道交通类展会1个,纺织服装类展会1个,健身器材类展会1个。

(二)境内涉外展会(见附件1-2)

境内涉外重点展会共7个,包括第133、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业博览会、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第六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和第三十二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

(三)出口转内销展会和跨境电商展会(见附件1-3)

出口转内销展会共24个,跨境电商展会6个。

(四)线上展会平台(见附件1-4)

线上展会平台共计3个。包括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制造网、外贸快车。

三、工作措施

(一)利用好境外专业性知名展会平台,提高企业国际营销能力。一是鼓励企业加大特装力度。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外知名展会的国际影响力,采用各种新技术、新创意对展位进行特装,吸引客商前来洽谈,争取更多意向性订单。二是不断改进包装。通过参加境外展会,引导企业针对不同的市场习惯来设计不同的产品外包装,达到符合销售市场审美观、具有吸引力的包装形式。三是加强企业和产品宣传。鼓励企业利用境外专业性展会采购商云集的契机,通过现场体验、宣传片播放、模特展示、线上展示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企业和产品的宣传力度。四是采取集群式营销。充分利用境外专业性展会参展产品类别属性相同这一优势,组织企业参加展会期间举办的各类专业采购洽谈会、研讨会、专题推介会,掌握国际贸易发展新趋势和外贸经营新模式,使境外国际知名展会成为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展示我省产品和产业国际形象的多功能平台。

(二)进一步拓展境外展会功能,搭建各类促销平台。一是鼓励我省品牌企业联手在主要市场中心城市建立国际营销网络。二是加强海外仓的利用和建设。鼓励省内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亚马逊等境外大型零售网络海外仓融入境外零售体系促进产品出口。鼓励企业联合在重点市场建设海外仓,积极整合国外营销渠道,促进产品出口。三是推动境外展会与国际产能合作、招商引资相结合,鼓励展会承办单位为我省参展企业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对龙头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为企业招商引资、引进先进技术、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提供平台。

(三)加强境外展会信息反馈,完善企业产销体系。一是通过参加展会不断收集产品需求信息,引导企业提高研发能力,积极开发适合目标市场的新产品。二是针对目标市场,积极申请目标市场准入所需的各类企业和产品认证,为产品利用展会进入目标市场提供准入条件。三是支持企业在主要目标市场国家注册商标、认证资质、申请专利,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出口产品在展会中的影响力,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四是各会展承办单位要积极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外贸专员、翻译人员等专业服务,强化展中语言沟通和展后服务,提高企业对目标市场的认知、接单和履单能力。

(四)利用展会平台支持企业转型跨境电商。支持企业利用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制造网、外贸快车等跨境电商平台开拓市场,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各有关企业积极引进跨境电商平台专业运营人才,精心制作产品宣传图片、视频等,搭建好线上平台,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展示企业形象,获取订单。各跨境电商平台运营商要针对山西企业特点,为山西企业设置服务专员,加大山西企业推广力度,确保在线推广取得成效。支持外贸企业利用国内专业跨境电商展会,推动产品进入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

(五)利用展会平台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安排了24个出口转内销展会,支持外贸企业利用好出口转内销展会平台,拓展内销市场。

(六)支持十大专业镇和产业链企业开拓国际市场。2023年安排了28个与专业镇和产业链密切相关的境外展会,支持十大专业镇和十大产业链相关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培训和指导。一是各市商务局和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广泛宣传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政策措施、国际市场需求信息以及创新外贸方式的典型经验。二是鼓励各组展单位编制分行业、分地区的个性化市场开拓指南,开展参展企业展前培训,提升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能力。

(二)提高会展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展会承办单位的组展工作,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开展参展企业服务评价调查工作,每年由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对所属企业开展展会服务调查和效果评价。二是鼓励组展单位提高服务水平,扩大组展规模,使我省更多外贸企业通过参加展会抓订单。

(三)精心做好参展工作。请参加境内外展会的外贸企业,展前,要根据目标市场(展会举办国或区域)精心准备设计展品、外文宣传海报和视频等,提前邀约境外目标市场客户到展会现场洽谈;展中,要精心布置展位,摆放足够的展品、宣传品,特别是要做好展位背景布置和展中洽谈,提升企业形象,有效促进成交;展后,要即时总结参展情况,加强客户跟踪联系,确保订单落地,切实提升参展效果。

(四)做好自办类展会组展工作。境外自办类展会由省商务厅统一组织参加,请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组织通知(另行下发)要求,做好参展企业征集和资质初审工作,同时做好本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公务人员报名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展品集货工作。

(五)做好各地牵头举办境外展会组织工作。2023年在自愿的前提下,允许各市、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从重点类展会中选择1个展会作为本地牵头举办展会,并另行下发组展通知主要组织本地企业随团参展,展会承办单位由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请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严守境外纪律,确保境外安全,办出实效。

(六)做好境内涉外展会组展工作。2023年第133、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业博览会、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第六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和第三十二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将另行下发组展通知,请各市商务局按照通知做好组展工作。

(七)做好除境外自办类展会以外其他展会组展工作。2023年国际市场开拓“千企百展”行动计划除省商务厅统一组织的境外自办类展会、境内涉外展会和各市、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统一组织本地企业参加的重点类境外展会以外的其他展会,都由企业自主选择组展单位参展(不再另行下发组展通知),一是鼓励企业直接联系展会主办单位,通过展会主办单位获取展位;二是鼓励企业多渠道了解各境内组展单位实力、信誉和服务,选择实力强、信誉好、价格低、服务好的组展单位随团参展。

附件:

1-1.2023年境外展会目录

1-2.2023年境内涉外展会目录

1-3.2023年出口转内销展会和跨境电商展会目录

1-4.2023年线上展会目录



点击下载:贸函174附件.xls


政策解读:

拓市场、抓订单、稳份额 山西印发“千企百展”行动计划助企走出国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