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实行全程网办 推行电子证书的通知(第267号)

晋建审函〔2023〕26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提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为“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决定进一步优化升级“三类人员”审批管理系统,加快推行全程网办和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后的系统将于2023612上线原系统自6月7日起停止使用系统升级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原审批流程不变,企业不再提交纸质资料,由聘用企业与聘用人员之间劳动关系、学历等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系统升级维护期间,各有关部门应做好相关准备,确保工作顺利过渡。

二、系统升级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企业用户不再使用密钥登录系统,改为使用帐号密码在省政务服务平台登录。

三、全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分步推行电子证书,于年底前全部完成换发。纸质证书与电子证书并行期间,已核发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起全部废止。

四、系统的操作说明、技术咨询等有关内容详见山西省住建厅官网审批服务之窗栏目。

附件:“三类人员”审批管理系统企业用户账号管理流程.docx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23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