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也是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市政府日前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北京市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周调度、月统筹、季通报工作机制,重点解决政府拖欠问题,优先清偿中小企业账款,国有和大型企业带头,实现企业之间“连环清”。健全长效机制,依靠法治化手段、制度化措施预防和遏制新增拖欠,努力做到“标本兼治”。

  在经济回升向好的大背景下,北京瞄准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制定清欠行动方案,有助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这一“老大难”问题,也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意。

  说企业账款拖欠是个“老大难”问题,是因为这一难题不仅久已存在,解决问题的努力从未停歇。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拖欠企业的款项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202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2020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存在分歧的欠款也要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

  今年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提出省级政府要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抓紧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解开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的“连环套”,央企国企要带头偿还。要突出实质性清偿,加强政策支持、统筹调度和监督考核,努力做到应清尽清,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解决好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事关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预期,事关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如果说疫情之前,拖欠账款已经给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造成较大困难,再加上三年疫情,企业在资金流动性方面遇到的困难就更大。如果企业多年积累的欠账问题解决不了,“真金白银”拿出去垫资,结果却要不回钱,企业要生存发展自然举步维艰。因此,加快及时支付款项有关立法,从账款的支付时限、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解决拖欠账款中的“三角债”问题,防止出现“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才能建立清理和预防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从地方上看,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事关维护一个地方、一座城市的政府信誉,事关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和标准、效率、诚信的营商环境。打造优质服务的营商环境,既需要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也需要使各类市场主体都能平等参与竞争;既需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公平性,也需要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法治保障,使市场主体有稳定的预期。所有这些无不聚焦一个核心,那就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内部不同层级和部门间的关系以及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主体更能感受到公共服务和政府监管的温度。

  因此,解决好企业关注的账款拖欠问题,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打造企业账款无拖欠的良好营商环境就像一个强大的磁场,可以吸引项目落地,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北京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压茬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0至6.0版1000余项改革举措,集中力量破解了一大批制约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的专项行动必将进一步为经济“跑起来”“活起来”蓄能加力,以更优的营商环境为企业在京更好更快发展创造条件,筑牢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坚实基础。(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