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积极落实奖补政策 近1.6亿元支持800余家企业技术创新

本报讯 为把科技力量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我市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营业收入首次达规模等奖补政策,截至目前,已累计安排近1.6亿元资金支持800余家企业技术创新,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年度研发费用连续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研发经费的相关比例给予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建设并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山西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在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我市制定了明确的奖励政策、确定了奖补标准,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其中,对年度研发费用连续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经费总量和增量的10%给予奖励,连续三年持续增长的,奖励额度更高;对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并在太原市域内成功转化应用的,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按技术合同交易额实际发生额的30%给予奖励;对引进先进科技成果并在3年内形成产品年新增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也将给予奖励。

除了资金投入的直接支持外,我市还有减税降费、精准服务方面的政策支持等,组合式的财政支持政策力求对科技型企业市场主体倍增、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积极的资金保障作用,从而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势。(郜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