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并就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发展我国教育科研事业,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教育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方向,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2023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教育部专项课题。
七、项目/课题申报范围涉及14个学科。依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研究项目/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八、《课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立15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九、2023年度继续设立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西部项目。该项目用于资助在西部地区工作的教育研究人员,重点围绕西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更好地服务西部教育和社会发展。西部项目分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项目,与年度项目一同申报评审,申报时无需单独注明为西部项目,资助强度和要求与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相同,其管理办法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的国家一般或国家青年的项目管理要求执行。
十、本年度继续设立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研究经费由教育部相关司局提供,其组织申报办法、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的要求相同,研究年限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十一、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省部级管理单位(含各省级教育规划办、部委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校)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十二、申报项目/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为35万元、一般项目为20万元、青年项目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的要求,确定申报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十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十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课题研究,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二)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6月5日之前的,或在6月5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科研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三)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至(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已承担项目/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八)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九)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凡在项目/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六、所有申报项目/课题将进行资格审查。专家采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小学和幼儿园申请人申报的项目/课题,实行单列单评。
十七、获准立项后,项目/课题负责人在研究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课题结题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十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 申请人所在单位、省部级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各级科研管理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十九、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所在单位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6月5日。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申报单位完成本级资格审查及提交后,要同时将系统生成的本单位汇总表打印盖章后报送至省部级管理单位。
二十、省部级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省部级管理单位把加盖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表》扫描件及审查合格、在限额之内的《申请书》《活页》在平台上提交至全规办;无需在《申请书》上加盖省部级管理单位公章。审核期间可以退回修改但不能新增申报。在平台上提交给全规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审核、报送材料,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二十一、申报所有类别项目/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课题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交省部级管理单位盖章后统一寄送至全规办。

全规办咨询电话:010—62003471、62003308;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邮政编码:10008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年度课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选题名称都可作微调。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立15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申报其他级别项目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

重点条目

1.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校教育研究

3.数字教育促进学习型社会与学习型大国建设研究

4.数智驱动的人才评价方法和体系研究

5.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生态建设和运行运维机制研究

6.义务教育教材难度、容量的国际比较研究(学科自定)

7.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8.新发展格局下的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体系建设研究

9.新时代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实施战略研究

10.青少年阅读能力提升内涵与路径研究

11.新时代大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特征研究

12.数字教育背景下教学范式创新与实践探索研究

13.基于师德荣誉体系建构的师德师风生态建设研究

14.新时代学校国防教育体系和效能研究

15.师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及应对研究

方向性条目

16.家长、学生对教育的期待研究

17.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系化机制化研究

18.教育强国建设的投入保障研究

19.教育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战略作用与贡献研究

20.推进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治理创新及效能评价研究

21.中国教育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

22.中国教育学的逻辑起点、理论体系与话语建构研究

23.中国教育学科体系建设及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评价研究

24.新时代中国特色教育研究方法论体系构建研究

25.新时代重大教育理论问题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研究

26.中国共产党劳动教育思想发展史研究

27.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区域实践探索研究

28.数字教育国际合作研究

29.媒介技术与教育发展研究

30.教育数字化发展框架、创新生态与评估体系研究

31.新时代中小学数字教学资源供给及监管机制研究

32.教育数字化促进乡村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研究

33.人工智能精准帮扶西部农村教师的难点与解决路径研究

34.高质量数字教材建设研究

35.教材管理机制建设与实施路径研究

36.发展素质教育的中小学教材评估机制改进研究

37.科技伦理教育的理论内涵、育人模式与实践路径研究

38.科教融汇背景下高质量科学教育体系建设研究

39.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的成长规律与培养路径研究

40.服务区域发展的高校特色专业集群建设实践研究

41.基于能力建构的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研究

42.科技自立自强背景下深化工程教育改革研究

43.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国际比较研究

44.高校就业工作评价及激励机制研究

45.新时代高校促进全社会高质量充分就业行动路径研究

46.新时代更高质量更加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体系创新研究

47.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研究

48.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49.低生育率背景下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资源配置研究

50.教师教育一体化的政策理论与实践研究

51.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区域发展协调机制研究

52.政府主导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制度设计研究

53.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的功能研究

54.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55.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研究

56.新时代民族精神教育研究

57.新时代教育数字化背景下民族地区学生国家语言能力提升策略研究

58.中国各民族教育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经验与深化机制研究

59.乡村振兴背景下民族地区特色社会教育资源协同开发机制研究

60.新时代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研究

61.国家安全全民教育体系构建研究

62.新时代高质量学校体育健康促进的运动干预与评价研究

6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艺术教育中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64.艺考市场规范发展研究

65.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研究

66.中央对港澳教育全面管治权研究

67.港澳台大中小学生国情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68.以教育评价改革牵引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路径研究

69.教育考试评价的数字化转型研究

70.全面提升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研究

71.教师在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作用及其实现路径研究

72.新时代职业教育教师发展和校企深度合作机制研究

73.人口老龄化背景下银龄教师资源挖潜机制研究

74.高校辅导员能力提升和发展体系研究

75.教育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学生心理社会性发展和应对研究

76.青少年情感教育的内涵、体系和范式研究

77.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提升教育国际传播能力研究

78.新时代教育国际化发展的意识形态影响研究

79.教育在地国际化研究

80.世界主要国家教育援助政策对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影响研究

81.教育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状况与未来发展研究

82.对世界讲好中国教育故事的案例研究

83.供需适配性理论视域下我国老年教育资源供需匹配度研究

84.新时代青年婚育价值观构建及生育意愿促进研究

85.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生态文明教育研究




附件
1: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doc
2: 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doc
3: 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doc
4: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