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四年三月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北部湾北部领海基线。
北部湾北部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 |
峻壁角 |
北纬19°21.1′ |
东经108°38.6′ |
2. |
神尖角 |
北纬19°49.6′ |
东经109°09.5′ |
3. |
兵马角 |
北纬19°54.1′ |
东经109°15.7′ |
4. |
斜阳岛 |
北纬20°54.2′ |
东经109°12.4′ |
5. |
涠洲岛 |
北纬21°00.6′ |
东经109°05.2′ |
6. |
白须公礁 |
北纬21°23.3′ |
东经108°12.3′ |
7. |
中越北部湾 分界线第1界点 |
北纬21°28′12.5′′ |
东经108°06′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