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联办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教基〔2024〕5号
  各市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化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山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联办实施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化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加快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切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联办实施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打造成教育政务服务品牌,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4年,各市“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优化工作全面落地见效,省教育厅出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入学流程进一步优化,入学材料进一步精简。太原市实现义务教育入学网上办理,其他设区市具备网上办理条件,各市、县(市、区)均接入当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有序推进。需要线下办理的基本实现“只进一门”“只跑一次”。
  2025年,“教育入学一件事”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提升,实现市县义务教育入学全程网上办理,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更加顺畅、数据更加精准,线下办理更加快捷便民。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精简入学流程和材料。各地要认真梳理并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省教育厅将出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2024年9月底前11个设区市出台或授权县(市、区)出台相关办事指南,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流程环节。充分考虑入学人数、办理接待能力、节假日安排等因素,留足群众自主办理时间。规范入学条件设定,合理设置所需证明事项,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收集报名信息,不得通过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切实保护学生及家长隐私。
  (二)大力推进线上“一网通办”。各市要加快建设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线上办理平台或对现有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实现政策发布、报名登记、材料审核、招生录取、结果查询“一条龙服务”。教育部依托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阳光招生子系统,供有需要的地方免费使用。各地要逐步将招生入学平台或链接接入当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省教育厅将积极协调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设立“教育入学服务专区”,8月上旬将市、县(市区)已有的招生入学平台纳入到该专区,10月底前将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平台纳入该专区,形成省域内统一主题集成服务列表。
  (三)加快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各市教育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与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机构以及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健全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市域、县域内户籍类证明、居住证、不动产权证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等信息接入招生入学平台,实现数据自动比对审核和“教育入学一件事”全程网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容缺办理”服务模式,对于通过系统比对能够查证准确信息或能够事后核验的,可以先办理再补充相关材料或信息。
  (四)加强招生信息主动公开。各地要落实招生信息“八公开”制度,通过政务服务、招生入学平台等途径,主动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渠道等信息。加强入学政策宣传解读,积极采用图解、短视频、智能问答等方式加强释疑解惑。健全“一线应答”和接诉即办机制,充分利用服务热线、网站等途径设置咨询和反映问题渠道,广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有效提升服务效能。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信息采集
  启动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后,家长通过登录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页端或手机端,填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地址、不动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社保参保缴费记录等必要信息。填报信息将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招生入学的重要依据。
  (二)报名信息比对
  报名工作结束后,市级教育部门在同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向公安、人社、自然资源部门等发出数据比对需求,利用信息化手段比对审核户籍信息、社保参保缴费信息、不动产权证书。以身份证号和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基准,自动核实不动产登记信息,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由教育部门提供同级住建部门核验。各部门相关信息比对核验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反馈比对结果
  数据比对结束后,招生平台向家长反馈审核结果。比对有异议的,通过招生平台及时通知家长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或更正报名信息,教育部门牵头进行线上或线下集中复审。报名信息集中审核完成后,由系统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自动分配学位,学位不足的片区可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派位方式分配学位,摇号未派位的由教育部门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学位分配结果应通过招生平台、手机短信息或电话通知方式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四、责任分工
  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教育入学一件事”并具体负责义务教育新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户籍信息查验数据接口。
  人社部门负责将山西数字人社一体化平台与省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服务。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查验数据接口。
  住建部门负责对报名信息中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进行比对。
  行政审批部门负责为教育、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在政务服务平台交换比对数据提供技术支撑和便利,负责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设立“教育入学服务专区”。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工作落实。指导各地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将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坚持以服务基层学校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方案要求,细化落实举措,全面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
  (二)建立协同机制。各有关部门健全部门协作、省市县三级联动会商协调机制,对照职责分工,强化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支撑,共同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工作,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要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地方,加大督促指导和追责问责力度,确保把“教育入学一件事”办好办实。
  (三)加强条件保障。指导各市结合实际规划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明确平台建设层级和责任主体,鼓励市级统筹建设为主,县级平台建设保障水平较高的可继续使用,也可选用教育部免费平台,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加强对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经费保障,强化技术力量配备和专业支撑,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加强数字化专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数字化应用能力水平。教育部依托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阳光招生子系统,供有需要的地方免费使用。
  (四)加强宣传推广。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教育入学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推广。招生期间,教育部门要设置咨询电话,安排专人为“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群众提供咨询告知等服务。各有关部门要规范办理流程,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升学校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满意度和获得感。广泛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做好舆论引导,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获得感。
  附件:山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