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农业强国战略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为全省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三农”贡献。2023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4725万亩以上,粮食总产不低于上年、力争有所增加。一产增加值增长6%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以上,一产固投增长7%左右。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

一、抓紧抓好“粮袋子”“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状,逐级分解任务,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面积稳定。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物质基础,健全辅之以利、辅之以义保障机制。用好产粮大县奖补资金,落实种粮农民支持政策,调动地方抓粮、农户种粮积极性。开展小麦“一喷三防”、秋粮“一喷多促”。实施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高产创建。推进谷子、高粱、燕麦、荞麦、藜麦等特色杂粮产业发展。新建加工型马铃薯种植基地10万亩。支持建设粮食绿色优质高产高效示范基地。落实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未来五年,新增、恢复水浇地300万亩,建设改造高标准农田1200万亩以上,发展设施农业55万亩,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00亿斤以上。强化农资保供稳价。稳步推进省级政策性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实现优质优价。严防耕地撂荒、“割青毁粮”。严格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二)扩大大豆和油料生产。示范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组织开展大豆高产竞赛。在适宜地区开展粮豆轮作、粮油轮作,探索盐碱地种植大豆技术集成模式,鼓励利用盐碱地种植油料作物。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收入保险试点。落实“玉米豆粕减量替代”行动。

(三)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等,发展设施农业16万亩。重点在大城市周边发展附加值高的设施都市农业,加快晋北、晋西北设施农业发展。推进蔬菜集约化育苗场和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建设。建设500个以上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新增冷藏保鲜能力15万吨左右。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支持495个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加快大棚鱼菜共生等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鼓励省属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发展设施农业,打造“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运营模式。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

(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面落实大食物观。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落实生猪稳产保供责任,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和良种补贴。能繁母猪稳定在55万头以上。加快屠宰线改造升级。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加快肉牛和奶业大县建设。肉、蛋、奶产量力争达到152万吨、125万吨、150万吨。增加蔬菜播种面积,突出特色冷凉蔬菜和食用菌生产,蔬菜产量达到1100万吨。加快老旧果园升级改造和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水果产量稳定在1000万吨。加强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大力发展产地初加工,中药材产量达到70万吨以上。科学划定限养区,新建3个万亩以上大水面生态渔业示范基地,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25万亩。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青贮玉米、苜蓿等草产业发展,扩大饲用小黑麦生产。

(五)增强粮食储备调控能力。高质量完成省级增储任务,重点提高储备存在缺口、灾害频发和市场易波动地区存储比例。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充实粮食应急保障网点数量。完成年度储备粮油轮换任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落实猪肉储备规模。加强重要节庆假日猪肉价格市场监测,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提倡健康饮食。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实施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运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带位置下达耕地保护任务,严格考核、终身追责。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加快落实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有关规定,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监测和执法监督。实施五级“田长制”。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并重,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185万亩。统筹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骨干渠系与田间灌溉设施互联互通。启动实施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黄河流域绿色农田建设和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抓紧谋划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加快高标准农田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因地制宜实施土壤改良措施,强化耕地产能提升技术攻关,持续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做好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试点。

(八)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现代水网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动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及早开工。加快太原第二水源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万家寨引黄南干线滹沱河联通、小浪底引黄(灌区、工业和城镇生活部分)、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太原市东西山调水工程前期工作并及早开工建设。推进保德李家湾水库、汾西申家庄水库、隰县半沟水库等中部引黄小水网调蓄水库及配套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尊村、大禹渡、北赵、禹门口等4处大型灌区和26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加快田间地头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衔接配套,构建从水源到田间的完整灌排体系,新增、恢复水浇地60万亩。持续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8。实施全省河流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实施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测。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新增改革实施面积63.8万亩。

(九)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启动编制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入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和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扎实推进汾河等七河及湖泊、大泉、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科学实施河湖岸线生态化改造。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扎实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400万亩。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以水系、村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统筹实施沿黄地区淤地坝除险加固、坡耕地综合整治、水源涵养等建设工程。完成黄土高原区“三化”草地修复治理任务。对生态脆弱区草原实行禁牧休牧轮牧。

(十)加强防灾减灾和疫病防控能力建设。完善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加强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建设。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平定县南川河、沁水县梅河等5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做好农业灾情上报工作。健全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体系。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提升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三、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十一)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产业需求导向,加快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立产业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协作的组织机制,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发挥晋中国家农高区(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山西农大(省农科院)、神农科技集团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加快推进后稷实验室(杂粮生物育种山西省实验室)和农业基因资源研究中心国家特色杂粮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太原)建设,积极创建崖州湾实验室杂粮基地。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试点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完善农业科技领域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完善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机制。

(十二)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开展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健全交流共享机制。加快培育耐旱、节水、高产的小麦、玉米、小杂粮、黄花等晋系新品种,开展猪、肉牛、羊等畜禽育种联合攻关。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加快国家级、省级种业基地建设。启动中央政策性小麦、玉米制种保险。全省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主要畜禽良种供种保障率达到86%以上。

(十三)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快丘陵山区急需的中小型机具、设施农业、杂粮和中药材等专用机具引进和研发。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机研发。加快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深入开展“机田证”一体化试点。推进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推广粮食产地烘干装备,秸秆还田离田、农机深松整地和免少耕播种等保护性机械化耕作技术。稳妥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开展与农机作业量挂钩的分年度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8%。

(十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水肥一体化。完善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推进水产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抓好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重金属和新污染物治理。严格执行黄河禁渔期制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落实相关补助政策。推广农业减排固碳技术。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五)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健全并落实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针对性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完善防返贫帮扶政策保障体系,有效防范因病、因学、因老、因残、因灾、因生活困难、因就业不稳、因意外事故等返贫风险。扎实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落实自然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改造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500所,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保全覆盖,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得到全面保障、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1500处。

(十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扶志扶智,聚焦产业就业,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落实支持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政策措施,组织行业部门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落实支持脱贫人口增收政策措施。省级安排到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60%,重点支持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健全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将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情况纳入年度资金绩效评价。支持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支持集体经济收入低于10万元的村发展补短板促振兴的产业项目,新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帮扶基地。深化拓展“五进九销”帮扶措施。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95万人以上。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保障作用,持续运营好就业帮扶车间和光伏产业帮扶项目。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持续推进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五好”社区创建。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盘活用好闲置及运营效益差的扶贫项目资产。深入实施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更好发挥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产业帮扶作用。

(十七)稳定完善帮扶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加大省市县三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加强农产品灾害险和价格险保障服务。强化防贫险保障功能。深化市域内县际结对帮扶。落实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配合中央单位做好在晋定点帮扶。深入实施“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和产业顾问组支持脱贫县产业发展行动。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到脱贫县投资兴业、开展帮扶。

五、推动农业特优发展

(十八)大力发展有机旱作农业。落实部省有机旱作农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有机旱作农业重点实验室等“三大部省共建实验室”建设。实施有机旱作农业耐瘠抗逆节水增效技术等重大研发计划项目。聚焦土、肥、水、种、技、机、绿等要素,研发一批有机旱作关键性、突破性集成技术模式。建设有机旱作生产基地30万亩和14个科研示范基地。引导民营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深度参与。持续打造“有机旱作·晋品”省域农业品牌,推动“有机旱作·晋品”团体标准达到30个。开展线上线下品牌宣传,办好第八届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

(十九)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深入实施农业“特”“优”战略,做好“土特产”文章。加快构建农业领域现代化产业体系、高标准市场体系,全链条推动农业特优发展。扎实推进三大省级战略、五大平台、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建设。紧扣“粮头食尾”“农头工尾”,聚焦粮菜果、猪牛羊等20类单品全产业链,打造“从田头到餐桌”的全链条发展格局。因地制宜着力打造苹果、梨、核桃、红枣、沙棘、黄花等专业镇、专业村。推动“一县一业”“多县一带”富农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中试基地(忻州)、七彩田园都市农业综合体(太原)建设。

(二十)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地集中、向园区集中、向专业镇集中。扎实开展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着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超5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超900家。加快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加快农产品产地、骨干物流、批发市场等节点建设,推动生产、运输、消费等环节互联互通。完善农产品流通服务设施。持续开展电商人才培训,推动山西“新农人”电商能力提升。全年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增速超10%。

(二十一)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着力打造乡村e镇。推进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体系贯通发展,统筹建设县级公共仓配中心,引导邮快、交快、快快深度合作,推动乡村服务站(点)全覆盖,构建“产业+电商+配套”生态,推动100个乡村e镇全部建成运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以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项目为重点,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推进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建设改造,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发展购物、餐饮、娱乐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实施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提质工程,在原有补贴基础上,对电商平台销往县域外的农副产品给予每件1元的物流费用补贴。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开展绿色建材、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二十二)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农业产业强镇创建。推动晋南苹果、道地中药材等国家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产业体系(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支持杏花村汾酒、平遥牛肉、清徐老陈醋、上党中药材、代州黄酒等首批5个涉农特色专业镇,加快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程。支持大同市举办首届山西特色专业镇投资贸易博览会。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依托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文旅资源,培育乡村旅游、休闲康养、农事体验等新业态,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创建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持续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工程,鼓励发展直播电商、社群电商、社区拼团等模式,推进省级直播电商基地建设。推广“中央厨房+线下配送”等经营模式,支持开发品类丰富、健康营养、快捷便利的预制菜产品。

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三)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落实各项稳岗纾困政策,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稳定农民工就业。深化拓展省际间劳务协作。积极发展公益性零工市场。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不断壮大吕梁山护工等特色劳务品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推进全民参保计划,重点做好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保扩面工作。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载体建设。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二十四)促进农业经营增收。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升行动,推动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推进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鼓励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加快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省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达到3300万亩。加快惠农服务中心(站)、庄稼医院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农民自愿前提下,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等经验,逐步解决耕地细碎化问题。规范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行为,强化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依法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等制度。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五)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持续抓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扎实推进清徐、平遥、泽州3个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健全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产业融合、资产租赁、资本收益、劳务转移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好用好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农村“三资”管理监测平台。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清化收”成果,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充分保障妇女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

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六)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坚持县域统筹,按照产业布局、空间管控要求等,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保障村民住房和乡村振兴项目用地。突出晋风晋韵和乡土特色,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继续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五年行动,打造1个市域和2个县域国家试点、10个省级试点。选择3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开展测绘试点。

(二十七)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整治提升“五大行动”。实施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开展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创建。落实农村改厕若干政策,抓好农村改厕存量问题整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重点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高铁高速沿线、重点河流沿岸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19%。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四分法”,推动实现源头减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村庄数量达到4800个。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支持偏远地区乡镇因地制宜探索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的就地就近处理方式,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和就地就近处理两种模式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4%。深入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二十八)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新改建“四好农村路”3500公里。再建成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支线、连接线24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3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5%以上。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科学推进城乡清洁供暖。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清零。加强农村房屋用地、规划、建设、使用全程管理。持续开展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实施电信普遍服务工程项目,持续提升行政村5G网络覆盖率,加快推动千兆光网向农村地区延伸。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

(二十九)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因地制宜建设公办幼儿园,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提升县域高中办学条件和水平。深化“县管校聘”改革。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每县建设1-3所中心卫生院,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加强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按规定标准落实在岗村医岗位补助政策。实施百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新建或改造一批标准化区域性养老中心、村级养老服务中心。提高城乡低保家庭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深入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农村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持续抓好各项兜底保障政策落实。

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的能力,分级分层抓好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全面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面提升薄弱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的管理监督。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通过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方式,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在青年农民、村干部、到村工作大学生、农村网格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

(三十一)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常态化推进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组基础。健全县乡村干部包联制度,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要求。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管理规范化提升。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推进综治中心等基层治理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推广“一村一辅警”模式。开展“清风2023”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行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治理方式。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

(三十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持续推进“五个一批”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免费送戏下乡演出1万场以上。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山西系列活动。积极推进婚丧习俗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九、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三)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42%。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发挥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作用。健全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投入农业农村领域。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持续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不断调整优化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和贴息政策,服务更多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挂牌。构建“信易贷—三农服务专区”,推动纯信用、数字化普惠金融服务新模式。深入推进农信社改革化险,推动新机构顺利挂牌。

(三十四)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纵深推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5万人、颁证4万人。积极推进应用型高校和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加快培养理工农医专业紧缺人才。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支持涉农职业技术学院和专业发展。继续实施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持续推进农技农经农机“三支队伍”改革,落实“市县规范、乡镇专岗”要求,规范职能配置,确保省市县三级上下衔接、工作畅通。继续落实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放宽一允许”招聘、职称评审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支持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和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三十五)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抢抓中部城市群和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重大机遇,以构建“一群两区三圈”为牵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清徐县、阳城县、孝义市国家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城乡学校共同体(集团总数)和成员校总数比2022年分别增长20%以上。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梯度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建设。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县域梯度转移。支持太谷区、曲沃县、临猗县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启动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创建工作。

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六)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谋划、亲自组织推动“三农”工作,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一线总指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责,各级党委农办要健全多部门参与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共同抓“三农”工作的强大合力。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

(三十七)加强“三农”干部学习培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继续举办“三农”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培训班,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集中一段时间对“三农”系统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乡农口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轮训,实现全覆盖,并分期分批对其他“三农”干部进行系统培训。

(三十八)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一线工作法”,多到基层、多接地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农民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和引导基层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坚持按农业农村发展规律办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加强基础工作做起,扎实向前推进,做到久久为功,不干脱离实际和违背规律的事。把握好工作时度效,不能急于求成、盲目大干快上。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迎评送检、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负担,推动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发展、抓治理和为农民群众办实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