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参与者“带押过户”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孙宇佳)9月27日,太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太原市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近年来,太原市认真落实国家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政策,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依据山西省住建厅《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中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消费升级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换房途径。

该活动具有诸多优势和亮点。一是提供优质房源,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制定优惠方案并公示参与活动的房源。二是提供优质服务,太原市房产局指导房地产经纪机构为市民提供全程协助,还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灵活的金融解决方案。三是探索开展“直接收购”式“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开发公司联合其他机构收购旧房源后改造为保障性住房或者租赁住房,并通过多种方式处置收购的旧房。

凡是在太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市民,均可将旧房在房地产经纪机构挂牌出售并标注“以旧换新”字样,同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参与活动。达成置换意向后,换房人需缴纳意向金以优先锁定新房房源,并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协议》;同时,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旧房优先出售协议》,委托其出售旧房。

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市民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包括中介服务费减免、最优贷款利率等。商业银行将提供当前市场最优的贷款利率优惠,并支持“带押过户”业务,加快贷款审批和放款速度。对于已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的,在新房保留期限内,换房人成功出售旧房的,按约定时限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若旧房在保留期限内未能出售,换房人可按约定解除新房意向协议并退还意向金,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此外,鼓励支持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收购居民二手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安置周转房,并对相关房屋交易给予税费缴纳和公积金贷款优惠。在2025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予以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适当上浮。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太原市房产局将把保交房工作放在首位,确保2024年底前完成保交房目标任务。截至目前,恒大十二个项目已基本交付,重点、难点项目顺利复工,切实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加大政策研究力度,预计在10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商品住房团购展销会,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商品房促销活动,推动住房销售与家装、家电、家具、汽车等消费联动,为城乡居民提供多元化购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