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24日),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省区公开了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山西省扎实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实施18项汾河干流生态治理工程,建成营造林36万公顷,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6739公顷。
辽宁省完成20个重点河段、1959个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排水管网建设879千米,2021年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3.3%。
安徽省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和皖南、皖西生态屏障建设,完成造林12万公顷、森林抚育40万公顷、退化林修复5万公顷。
江西省累计投入资金190亿元,建成生活垃圾焚烧设施38座,日处理能力达3.365万吨,全省11个设区市城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清洁化焚烧处理。
河南省建成黄河(河南段)右岸生态廊道607千米,完成黄河干支流生态廊道造林2973公顷,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扎实推进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7个方面总磷污染治理项目,西洞庭湖、南洞庭湖总磷浓度分别下降到0.048毫克/升、0.051毫克/升。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排资金3.41亿元开展桂林漓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复绿非法采砂面积近90公顷,植树造林9613公顷,完成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
云南省集中整治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累计拆除违规违建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恢复生态湖滨带14千米,沿岸原先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贴线开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始于2021年4月,并于同年7月进行了整改意见的反馈。截至2022年12月,8省区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55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56项,其余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