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上水平—— 山西:实施十大计划“借风”“迎光”

穿行在我省的乡间田野,屋顶上、大棚上、荒地里,一排排蓝色的太阳能光伏板在阳光照射下熠熠发光,这是我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写照。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总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较2022年实现翻番。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行动计划》给出了答案:实施10项计划。

乡村振兴光伏计划。到2025年,利用各类农业大棚、养殖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建设100个以上“光伏+”项目,新增发电装机50万千瓦左右。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采取“公司+村镇+农户”等模式,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农房屋顶、养殖大棚和农业大棚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助力农户获取稳定的租金或电费收益。

交通廊道光伏计划。到2025年,利用各类交通设施沿线、服务区等建设交通廊道分布式光伏项目,新增发电装机150万千瓦左右。统筹分布式光伏建设与公路绿化,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低碳公路、低碳隧道、低碳服务区等各类光伏廊道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在安全标准、成本控制及接网模式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和经验做法。

建筑屋顶光伏计划。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新增发电装机100万千瓦左右。积极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在可利用屋顶面积充裕、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好的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文化体育科技类场馆、新型城镇化区域等公共建筑屋顶,有序发展“光伏+建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现光伏发电系统与场地、设施的功能性融合。

整县试点光伏计划。到2025年,利用各类屋顶建设26个以上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新增发电装机100万千瓦左右。大力推进纳入国家试点的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建设进度,试点可退出、可替换,加大竞争激励,力争2023年底前全部试点项目按要求建成投运。

风电下乡入景计划。从2023年开始,每年选择2-3个乡镇,利用各类农村闲置集体土地开发建设分散式风电帮扶小镇,新增发电装机100万千瓦左右。重点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合理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荒山丘陵、采煤沉陷区及周边地区等土地资源,因地制宜推进风电就地开发、就近消纳。拓展风电应用场景,推进风电与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相结合。

风电技改扩容计划。到2025年,持续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风电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新增发电装机100万千瓦左右。鼓励开发企业、设备厂商等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研究,形成有利于老旧风场更新规模化实施的市场开发模式和金融创新机制,推进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配电网数字转型计划。持续推进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提升电网接纳分布式能源的承载力500万千瓦以上。加快配电网数字化发展进程,依托5G实现配电网差动保护大规模应用,提高配电网的可靠性、系统运行效率及清洁能源利用率,更好适应分布式能源大规模深度渗透。

乡镇能源服务计划。积极开发利用乡镇及周边区域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配套建设高安全性储能设施、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桩),加强站点专业技术水平,提升终端能源诊断检修综合服务能力。通过集体土地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探索乡村可再生能源发展与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统筹推进的有效路径,构建乡村可再生能源服务体系,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落地。

多元直接利用计划。从2023年开始,每年选择2-3个具备条件区域,打造可再生能源与终端用能集成耦合的分布式能源多元直接利用项目。

绿色低碳示范计划。从2023年开始,每年选择2-3个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开发区和乡镇,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区和低碳能源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