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2023年小学入学登记 民办初中招生政策出台




近日,太原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就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时间、登记对象、登记方式、需准备的证件材料以及2023年太原市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做出具体部署。

一、登记时间

2023年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

二、登记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需准备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持有的本市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

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四、登记方式

2023年全市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登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

(一)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二)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

五、有关情况说明

1.凡今年小学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小学入学登记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填报信息,注册手机会在后期收到审核、录取等通知。

2.适龄儿童个人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住址等要真实有效。系统将对已登记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比对。

3.选择公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政策分配学位。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选报民办小学的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4.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小学入学登记期间随时修改相关信息,但入学登记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修改。

5.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直接向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咨询相关政策。

6.小学入学登记结束后,通过网上审核,学校将适时向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注册人发送入学通知。需现场审核资料的,不必到学校排号,注册人将收到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请家长携带有关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7.在全市小学入学网上登记工作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安排所属小学招生人员,在学校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因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入学登记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附近小学,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入学登记。对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要安排专人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入学登记。

8.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小学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对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努力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需现场审核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

9.小学入学登记期间,网上登记时间先后与能否入学无关,家长可以错时错峰进行入学登记。每位新生入学只能申请登记一次,重复申请无效。

2023年太原市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6月底,印发《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二、7月5日前,县(市、区)教育局出台本地区小学招生入学方案、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7月8日,县(市、区)公布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四、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全市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五、7月15日—7月16日,整理小学入学网上登记数据。

六、7月17日—7月29日,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数据审核、录取工作。

1.7月17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2.7月18日—7月19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3.7月20日—7月21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4.7月22日—7月29日,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审核各公办小学录取情况。

七、8月5日,全市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8月26日,开展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2023年太原市小学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太原市教育局 3232877、2020010

小店区教育局 7175310

迎泽区教育局 4159027

杏花岭区教育局 7783318

尖草坪区教育局 5640545

万柏林区教育局 6042389

晋源区教育局 6592547

古交市教育局 5214670

清徐县教育局 5722804

阳曲县教育局 5501085

娄烦县教育局 5399319



太原市2023年民办初中招生政策出台

2023-06-30 18:41:10    来源:太原市育局


近日,山西太原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太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录取办法以及2023年太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时间安排等事项作出具体部署。

一、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三、报名时间

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

四、报名办法

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一)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

(二)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初中”。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五、录取办法

(一)直升入学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备直升本校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该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二)注册入学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学校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录取结果审核

1.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2.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3年太原市自愿选择××××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属地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3.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4.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县(市、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做好县域内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专人负责,强化监督。认真做好县域内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不得委托学校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凡违反规定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三)强化舆论引导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民办初中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正确引导学生及家长了解招生政策,理性选报民办学校。各民办初中学校要本着对教育事业、对社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坚持诚信招生,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工作纪律

各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做到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工作,自觉维护招生秩序。

(五)强化责任追究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市、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十项严禁”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实行严肃的追责问责。

2023年太原市民办初中招生时间安排表

1.6月底,印发《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7月5日前,县(市、区)教育局出台本地区初中招生入学方案、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3.7月8日,县(市、区)公布初中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4.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公办初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5.7月17日—7月18日,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6.7月22日—7月23日,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与校对数据比对不符的信息进行现场审核。

7.8月1日,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8.8月2日—8月3日,民办初中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9.8月4日—8月5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10.8月7日,给需跨县(市、区)统筹安排学生发确认信息,登录系统进行二次确认。

11.8月8日—8月13日,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民办小学毕业生及外地学籍返公办就读学生等。

12.8月23日,全市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13.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14.8月28日,开展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