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点群体的创业帮扶力度,激发劳动者创新创业活力,催生更多市场主体,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近日,市人社局联合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审批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单位联合印发《太原市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实施“八大计划”,推进重点群体创业工作。
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优化创业生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推行“照、章、税、金、保、医、银”数据一次采集,集成办理,企业开办“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开展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实现无人工干预,登记全过程“零见面、零跑腿、零干预”,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程度。
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各县(市、区)可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者沙龙、创业项目推介、创业访学交流等创业活动,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商业实战模拟等“沉浸式体验”。支持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聚焦农民工能力短板和创业需求,针对性提供培训、资金、场地、用工、营销等扶持。倾斜支持返乡农民工联合创办的企业承担高标准农田、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预制菜产业等项目建设,优先扶持吸纳农民工就业较多的龙头产业。
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计划。加快构建集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能力培养、融资支持、指导帮扶、项目推荐、孵化服务、活动组织等一体化创业服务机制。服务力量不足的县(市、区),可按规定运用就业补助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公共创业服务。
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结合重点群体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广泛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针对不同创业阶段,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扩大你的企业”等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实施“创业政策扶持”计划。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参与省创业融资中心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试点县(市、区)重点推行电子化审批。优化业务审批流程,提高贷款便利度,要按照非必要不提供的原则,对能采用部门协同、大数据比对等方式获取的信息,可不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效能,推动担保基金有效履行代偿责任,对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
实施“金融产品助力”计划。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推进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
实施“创业载体筑巢”计划。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创业载体要分别安排不少于30%的场地免费向自主创业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提供。加强各类创业载体交流合作,共享发布创业项目、孵化场地、仪器设备等信息,为重点群体搭建创业资源整合平台。
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允许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建立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制度,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提供免费的供需信息采集、发布、对接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