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记者彭韵佳)国家医保局日前对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初步形式审查结果进行公示,2023年7月1日9时至2023年7月14日17时,共收到企业申报信息629份,涉及药品570个。经审核,390个药品通过初步形式审查。与2022年相比,申报药品数量有一定增加。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分为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等环节。一个药品通过了初步形式审查,并不表示其已进入医保目录,仅代表经审核该药品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初步获得了参加下一步评审的资格。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有一些价格较为昂贵明显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药品通过了初步形式审查,仅表示该药品符合申报条件,获得了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这类药品最终能否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还需要经严格评审程序,然后独家药品需谈判、非独家药品需竞价,只有谈判或竞价成功后才能被纳入目录。
此次公示时间截至8月24日,国家医保局将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确定最终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范围,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关于公示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的公告
按照《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我局组织力量对2023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药品申报资料进行了初步形式审查。现将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通过形式审查不等于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续还需要按程序开展专家评审、谈判竞价等环节。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一周)。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药品的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初步形式审查结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信函或邮件等形式向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专班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情况请署实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电子邮件:GJYBML@nhsa.gov.cn(邮件命名为“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形式审查公示意见”,并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 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专班(邮编:100830)
附件:1.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
2.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信息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