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6日电 (邵萌)多地享受生育保险和津贴的限制进一步放宽。
重庆市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称,9月1日起,对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不再收取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结婚证。
在给非婚生育女性领取生育津贴“松绑”之外,近期亦有地方明确生育险覆盖灵活就业人员。贵州省医保局近日发布《关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通知》,明确10月1日起,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同时要求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与个人婚姻情况全面脱钩。
中新网梳理发现,不少地区对非婚女性申领生育保险的限制已悄然放开。浙江、天津、江西等地已明确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生育保险申领限制逐步放宽
“五险一金”中有一个专门的险种——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包括生育医疗待遇及生育津贴两部分。据国家医保局披露,2022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2.4亿人。然而多年来,一些女职工生育却因未婚、意外被裁等原因,被挡在这张“保护网”外,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近几年,未婚妈妈争取生育保险的案例频频引发社会关注,一度登上热搜。例如,2021年9月8日,深圳单身妈妈梦梦(化名)将起诉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立案材料寄至法院,争取自己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据媒体报道,2022年6月,在法院协调下,当事人已领取到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此前,上海等地也有相关案例。
法庭之外,改变也在发生。去年8月16日,国家卫健委等17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国家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并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在第二天举行的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针对领取生育津贴的门槛问题回应称,社会保险法遵循权利和义务对等,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可能有一些地方有提供生育服务相关材料的要求,后续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跟踪有关情况,更好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多地领取生育津贴不再需要结婚证
尽管落地执行仍需一段时间,但中新网注意到,目前已有多地放开对非婚女性申领生育保险的限制,出台了例外条款或减少了文件要求,与国家政策“接轨”。
据西安市医保局官网8月1日消息,西安市医保局、西安市财政局7月24日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或参保妇女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不受结婚登记或生育登记等其他条件限制。
湖南省株洲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7月1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的通知》,明确规定株洲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不再需要结婚证和准生证,并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
据中新网不完全统计,除了上述两地外,广东、上海,以及江苏徐州、山东威海等地也已明确申领生育保险与结婚登记脱钩。
多地灵活就业者纳入生育险保障范围
此前,相较于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不在生育保险法定覆盖范围,往往需要承担更多的生育成本。而随着新业态、新经济的发展,灵活就业女性群体规模扩大,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也引发关注。
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去年8月16日印发的《指导意见》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2022年6月30日,浙江省医保局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明确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此后,多地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的限制进一步放宽。目前,除贵州外,天津、上海、江西等地也明确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