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汇总了截至2023年9月30日各省份评级为“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的26家医药企业情况,包含3家评级为“特别严重”,23家评级为“严重”。根据评级,企业在后续挂网和集中采购中将受到相应的限制。
26个企业名单如下:
建立信用评价制度目的是发挥医药产品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对给予回扣、垄断涨价等问题突出的失信医药企业采取适当措施,促进医药企业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促进医药产品价格合理回归,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