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8处历史建筑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要求,传承历史文化,彰显特色,加强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根据《太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关于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拟推荐明太原县城历史文化街区内8处建筑为我市历史建筑。



表1 拟推荐历史建筑名录

序号

名称

地址

始建年代
(初判)

建筑
数量

建筑
结构

建筑
层数

建筑
质量

1

仓巷21号民居

仓巷21

民国

3

砖木

1

完好

2

高家巷1号民居

高家巷1

民国

4

砖木

1

完好

3

凤城南街19号院

凤城南街19

民国

7

砖木

1

完好

4

凤城北街5号晋言居

凤城北街5

民国

1

砖木

1

完好

5

凤城北街7号民居

凤城北街7

民国

5

砖木

1

完好

6

凤城北街17-1号民居

凤城北街17-1

解放后

1

1

完好

7

凤城北街30号民居

凤城北街30

民国

5

砖木

1

完好

8

悠然居

北后街35

民国

3

砖木

1

完好


现对以上8处历史建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67日至202477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反映。


联系部门: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351-5625648/tyzjjcsfzk@163.com

联系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堰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