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4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在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上,正式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用全面翔实准确的监测数据客观反映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情况,全方位展示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展和成效。

  公报显示,2023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大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中改善。

  全国环境空气质量保持长期向好态势。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好于年度目标近3微克/立方米,“十三五”以来累计下降28.6%。全国优良天数比例为85.5%,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为86.8%,好于年度目标0.6个百分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3%、下降6.5%。

  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优良(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9.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实现“八连升”,累计上升21.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7%,同比持平,“十三五”以来累计下降7.9个百分点。重点流域水质改善明显,长江、黄河干流全线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海河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重点湖库和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改善态势,全国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全国管辖海域海水水质总体稳中趋好。一类水质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97.9%,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5.0%,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累计上升12.1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为7.9%,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累计下降3.4个百分点。

  全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全国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59.6,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类”,与2022年相比无明显变化。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生态结构较完整、功能较完善。全国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占陆地国土面积30%以上。

  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6.1%、87.0%,同比分别上升0.1个百分点、0.4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分别上升3.9个百分点、13.0个百分点。

  全国核与辐射安全态势总体平稳。辐射环境质量和重点核设施周围辐射环境状况总体良好。

198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

199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1 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3 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4 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5 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6 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6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7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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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1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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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2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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