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太原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

据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文件,6月24日起太原市将开展商品房“以旧换新”活动。

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为参与活动的换房人提供优惠,支持各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以旧换新”活动,通过“委托出售”、开发企业“直接收购”等方式,推动一二手房买卖联动,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满足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太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旧房)出售者,可以参加本次活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房)。

换房人、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置换意向后,换房人缴纳意向金可优先锁定新房房源,随后签订相关协议,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未能出售旧房的,换房人可解除新房意向协议并退还意向金,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活动还将开展“直接收购”式“以旧换新”活动,旧房可由开发公司联合其他机构收购后改造为保障性住房或者租赁住房。

住房“以旧换新”是指政府指定的机构或房地产企业通过收购、置换、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帮助已有住房的居民卖旧换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过70个城市陆续推出住房“以旧换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