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就业局势保持基本平稳。一是减负稳岗政策有力有效。因时因势实施系列稳岗就业政策,启动实施四季度就业再攻坚行动,推动政策加速落地。全年通过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支出就业补助资金,发放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释放政策红利约4900亿元。二是支持创新创业拓展空间。开展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组织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出台零工市场建设意见,全面推行零工“即时快招”对接服务模式。目前,全国共有零工市场3200多家。三是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强化保障。离校前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离校后开展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创新推出吸纳补贴、扩岗补助等政策,实施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多渠道归集发布城乡基层岗位,帮助250余万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就业。四是稳住重点群体兜牢底线。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举办全国劳务品牌发展大会。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加大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力度,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支持帮扶车间、返乡入乡创业园发展,截至12月底脱贫人口务工规模3278万人。着力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517万人。实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集中为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累计帮助援助对象78.6万人。五是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培训实名制信息化建设,公布41个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深入实施“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和制造业、康养等重点领域开展补贴性培训,超过1600万人次参加。六是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金秋招聘月等“10+N”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用好中国公共招聘网等平台,全年共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12.7万场。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帮助5.9万家重点企业解决用工215万余人次。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开放发展水平,开展“一带一路”人力资源服务行动。出台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评估调整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加大对就业容量大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落实。研究制定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政策。二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突出抓好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中小微企业就业政策服务落实行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支持组建劳务协作联盟。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完善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三是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开展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四是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研究促进平等就业政策措施,引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深入推进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5亿人、2.4亿人、2.9亿人,同比增加2430万人、849万人、825万人。全年基金收入7.1万亿元,支出6.6万亿元,年底累计结余7.4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为2687万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参保率超过99%。一是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年共跨省调剂资金2440亿元,有力支持了基金困难省份养老金发放。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税收等配套政策,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启动实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稳步推进。上海、广西、江西等地制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二是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9个省份提高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向1058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887亿元。三是基金投资运营和监管稳步开展。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际投资运营规模1.62万亿元。持续推进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出台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四是经办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12月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开通83项全国服务,扩展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等“跨省通办”服务功能,开通个人养老金专区服务。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3.68亿人,覆盖96.8%人口。电子社保卡领用人数7.15亿人,全年累计访问量112.85亿人次。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研究完善全国统筹制度,制定2023年全国统筹调剂资金调拨方案和缴拨计划,加强养老保险政策管理。做好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工作。二是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抓好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持续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三是持续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完善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系统功能,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行动。继续推动扩大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
三、人才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印发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破四唯”、“立新标”和优化职称评审监管服务新举措。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特级技师评聘范围进一步扩大,首席技师评聘试点稳步开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更加畅通。健全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体系,审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开展“山寨证书”专项治理。稳妥有序组织各类职业资格考试。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优化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深入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建设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对接平台。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和宣传推介。举办近300期国家级高级研修班,新设30家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创新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组织实施80个专家服务团,新建16家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扎实开展新疆、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选拔培养640名学员。三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出台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从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环节全链条构建政策制度体系。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行,技工教育集团(联盟)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技工院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国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省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广泛开展。组团参加2022年世界技能大赛特别赛,获得21枚金牌、3枚银牌、4枚铜牌和5个优胜奖,位列金牌榜和团体总分第一。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完善职称评价新标准,健全职业资格框架体系,稳妥推进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推广使用新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组织开发新职业和职业标准。二是改革创新博士后制度,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做好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引领,继续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优化技工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稳定招生规模。举办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四、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全面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强化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召开平台企业用工行政指导会,指导和督促依法合规用工。二是企业工资宏观指导调控扎实开展。发布分职业、分岗位等级的工资价位信息,继续推广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支持政策、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等。三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效能提升。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持续推进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争议。推进青年仲裁员联系企业常态化长效化。加大“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力度,继续在部分地区开展在线仲裁视频庭审试点。四是根治欠薪持续深化。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失信惩戒等制度落地见效。组织开展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从8月20日至2023年春节前在全国范围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五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力有效。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履行监察执法职责。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推进监察大数据平台、智慧监察系统开发。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书面协议示范文本。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评估和调整工作。推进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二是落实仲裁办案指导工作规范。制定加强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意见。发布新就业形态争议典型案例,起草裁审衔接有关问题指导意见(二)。三是加大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力度。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联动监管。开展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
2023-01-18 10:57:02
再过两天,就是除夕了。在此,提前给大家拜年,祝愿大家兔年吉祥、大展宏图。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23-01-18 10:57:00
谢谢您的提问。开展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是保障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2018年5月,人社部门取消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目前,各地已初步构建了以信息比对为主、社会化服务和远程自助认证相结合的认证新机制,努力实现寓认证于服务、寓认证于无形,尽量减少对老年人的打扰。
一是大数据比对。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不需要本人进行任何操作,即可完成认证。2022年,全国大约有三分之一的退休人员是通过数据比对方式完成认证的,以后这个比例会越来越高。
二是人脸识别认证。老年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掌上12333”等官方手机应用,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在境外居住的,还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应用,完成认证。
三是社会化服务认证。在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开展的健康、文体等活动中自然完成认证。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可以提出上门认证申请,社保经办机构会提供上门服务。
目前,各地正在规范有序开展今年的资格认证工作,要求与往年相同。需要说明的是,认证在12个自然月内进行一次即可,不需要赶在一个集中的时段进行。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认证的质量和效率,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服务。谢谢。
2023-01-18 10:56:15
这些年我国退休人员越来越多。请问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面有哪些便民化的举措?
2023-01-18 10:54:10
谢谢您对失业人员的关心关爱,也谢谢您对失业保险工作的肯定。去年,人社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决策部署,接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创新政策和经办,最大限度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2022年,全国共向1058万失业人员发放不同项目失业保险待遇887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困难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加大工作力度,抓好政策落实,畅通申领渠道,经办程序能简尽简,待遇申领能快尽快,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兜底功能。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发力。
一是在保障范围上能宽尽宽。在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保生活待遇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二是在保障水平上合理适度。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考虑疫情对失业人员生活造成的影响和各地的基金结余情况,循序渐进,分类施策,逐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三是在保障项目上全面覆盖。在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增加代缴生育保险费,充分保障失业人员医疗和生育权益。在物价上涨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四是在保障群体上突出重点。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满后仍未就业的,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对未能及时就业的退役军人,办理求职登记后,可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五是在保障服务上能快尽快。继续深入实施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行动,推行“三免”经办服务模式。“免跑即领”,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全国统一入口,失业人员随时随地可以申领,无需到现场办理。“免证即办”,全面取消证明材料、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领。“免登即发”,优化申领环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可先发放后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需办理失业登记。
临近春节,为了让有需要的群众能够及时得到生活保障,也请各位媒体朋友再帮个忙,加力宣传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全国统一入口,统一入口的网址是:si.12333.gov.cn。微信、支付宝上也可以申领,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入开云手机在线官网,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还可以下载掌上12333APP,在“服务”栏目下,选择“失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也可以搜索服务名称,直接办理。谢谢。
2023-01-18 10:52:31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在兜住兜牢民生底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请问,扩围政策会延续吗?下一步将如何继续发挥失业保险在保生活方面的作用?
2023-01-18 10:50:36
谢谢您的提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个人养老金工作。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见》印发后,我部和财政部牵头,会同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先后制定出台了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税收政策、参与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规范等配套政策,建设了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并与国家税务总局、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和金融行业平台完成了对接,初步形成了个人养老金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去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启动实施。在各部门、各先行地区、各参与金融机构的大力宣传和共同推动下,总体运行平稳有序。截至2022年底,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1954万人,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国务院关于个人养老金要先行1年的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积极稳妥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谢谢。
2023-01-18 10:50:05
个人养老金制度已经开始在先行城市实施,请介绍一下相关进展?
2023-01-18 10:49:28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截至2021年底,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超过2亿人,占就业人员的比例为26%;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0%。但也要看到,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不足、结构不优、素质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尚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围绕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环节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意见》印发后,我们认真进行学习宣传,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任务分工,谋划贯彻落实举措。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印发部门任务分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重点是从以下4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快培养造就更多高技能人才。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接技术创新与生产实践最核心最基础的劳动要素。我们将围绕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等建设需要,大力实施技能中国行动、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等行动计划,加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全面实施“技能中国行动”,持续推进部省共建技能省市,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
二是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提质增效。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是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途径。我们将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对标对表《“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按时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指导各地围绕当地急需紧缺职业、新职业等重点领域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加强和改进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指导全国技工院校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培训载体建设。
三是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科学的评价激励机制有利于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我们要进一步发挥好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大力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和宣传工作,提升高技能人才的荣誉感、获得感。去年我部组织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共表彰3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295名全国技术能手,今年还将推荐选拔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在全社会树立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服务人民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健全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实落地。推广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完善新职业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新职业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对就业创业的促进作用,对人才培养的引导作用。
四是组织推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近年来,通过参加世赛、组织国赛等各类竞赛活动,培养选拔了一批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在2022年世界技能大赛特别赛上,我国再次位居金牌榜、团体总分第一。我们将继续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今年,将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做好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手选拔集训工作,启动2026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筹备工作。请大家多多关注。
总之,我们将以实施《意见》为主线,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分工抓好落实,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着力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谢谢。
2023-01-18 10:48:47
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后,各方面很关注。请问,人社部门将如何推进落实?
2023-01-18 10:47:06
谢谢您对失业保险工作的关心。去年,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人社部先后出台了三轮“降缓返补扩提”一系列阶段性、组合式援企稳岗政策举措,加力保市场主体稳就业。全年共释放稳岗红利2713亿元。
一是加大降费缓缴力度。在延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一年的基础上,叠加实施困难行业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缓缴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政策。通过内嵌征缴比例到信息系统,基本实现降费率“直兑直达”、缓缴“即申即享”。去年,共减收失业保险费为企业减负纾困1590亿元。
二是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激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大幅提高稳岗返还比例,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大型企业由30%提至50%。各地采用“免申即享”新模式,通过大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资金。去年,共向787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97亿元,是上年的2倍,小微企业受益明显。
三是精准发力助企留工。创新出台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并不断拓展受益范围,对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所有参保企业、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5个特困行业参保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支持企业留住工作岗位。政策实施7个月以来,共向530万户企业发放留工补助资金303亿元。
四是激励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创新出台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扩岗补助,支持企业积极扩岗。根据就业形势又将政策范围放宽到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各地建立参保企业和大学生身份信息比对机制,精准筛查,主动发放。毕业季以来,共向52万户企业发放扩岗资金27亿元,惠及高校毕业生192万人。
五是促进劳动者提技赋能。拓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范围,对参保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发放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的补贴。支持东部7省(市)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支出。目前,已支出技能提升资金296亿元。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红利加速释放,受益企业普遍将稳岗资金用于缴纳社保费、开展培训、发放生活补助等,对冲了用工成本,缓解了经营压力,稳住了职工队伍,提振了发展信心。参保企业在承担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的同时,还积极扩岗,去年,全国有2.38亿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同比增加849万人。
2023年,我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考虑国内外形势、政策执行效果、市场主体需求、基金运行情况等因素,因时因势优化各项助企惠企政策,更精准更有效地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谢谢。
2023-01-18 10:46:29
2022年先后出台了一揽子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措施,总体成效怎么样?2023年这些政策是否会延续实施?
2023-01-18 10:28:37
谢谢您对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去年1月,全国统筹启动实施以来,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金收支总体平衡,制度运行平稳。
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政策统一,劳动者与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指导各地逐步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将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保障范围。
二是加大省际间互济力度。2022年全年共跨省调剂基金2440亿元,有效均衡了地区间基金当期收支压力,资金使用效率更高。通过资金调剂使用,养老金发放更有保障,增强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三是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养老保险支出责任分担机制,中央财政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养老保险投入机制更加完善。
四是不断提高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可及性。建成了与全国统筹相适应的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集中管理、部省经办联动,更好做到“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不断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已开通83项全国性、跨地区社会保险服务,比2021年增加了30多项,操作更加简便,方便了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跨省通办”、“一网通办”,累计访问达43亿多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全国统筹制度,进一步提高制度统一性规范性,提升制度整体保障能力,更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发挥好社会保障人民生活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稳定器作用。谢谢。
2023-01-18 10:27:49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已经实施了一年时间。请问进展情况如何?
2023-01-18 10:25:27
202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保持了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就业主要指标运行平稳,全国城镇新增就业累计实现1206万人。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3278万人,同比增加133万人。市场供求保持活跃状态,100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人倍率为1.46,继续保持在1以上。
2023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系列重要会议要求,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努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这其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是稳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劳动力资源匹配的重要载体。根据劳动力市场运行特点和周期性规律,我们将接续推出“10+N”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服务对象将覆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乡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和各类用人单位,服务时间将分布于全年每个月份,努力实现月月有招聘,服务不断线。
在这些系列活动中,首先开始的,就是1-3月份的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将以“春风送真情 援助暖民心”为主题,以农民工、困难人员和重点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集中帮扶,力争实现就业有支持、用工有保障,将就业的春风吹遍全国各地。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组织一轮走访慰问。开展“就业访民情”活动,了解农民工、困难人员就业需求,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
二是开展一轮政策宣讲。集中宣传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和服务举措,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申领流程,同时也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特别是疾控部门开展防疫知识专题宣传。
三是促进一批劳务对接。活动期间将全面启动省际间和省内劳务协作对接,开展困难人员“一对一”就业援助,促进人岗精准匹配对接。
四是推介一批就业项目。深入挖掘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就业岗位,培育推荐当地特色劳务品牌,对有创业意愿的精选推送创业项目并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资金支持“一条龙”创业服务。
五是举办一批招聘活动。高频次举办分行业、分领域的专场招聘活动,开设线上招聘专区,全面启动线下招聘会,深入基层开展送岗位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六是保障一批企业用工。组织人社专员入企服务,走访摸清用工需求,提供高效率的员工招聘服务,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全面落实稳岗政策,全力保障医疗救治、保供稳价等行业企业用工需求。
活动期间,预计将提供就业岗位3000万个。目前各省均已公布招聘场次、政策宣讲、项目推介等计划安排,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创新举措和暖心举措。比如,江苏、河南、广东、云南、陕西、甘肃等劳务输出大省、劳务输入大省提前开展劳务对接,为节后劳务输出预作准备。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用工大省都已出台专门政策,为重点企业招用工发放资金补贴,拿出真金白银支持企业连续生产、保供稳价。吉林、湖南、新疆等省份正精心组织对困难人员的走访慰问,上门送政策、送指导、送岗位。另外,许多省份都已开出返乡专列,并计划节后组织返岗包车专列。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组织开展好全年的“10+N”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公布一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零工市场名录,公布一批各地招聘活动的场次安排,宣传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做法,更多促进市场供需匹配。欢迎广大媒体朋友们对活动积极宣传,也欢迎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活动。谢谢。
2023-01-18 10:23:47
请问2022年就业工作总体情况怎么样?最近我们关注到,人社部门发布了2023年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计划,请问有哪些安排和考虑?
2023-01-18 10:22:48
2022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减负稳岗各项政策加速落地,全年释放政策红利约4900亿元。职业技能培训扎实开展,就业服务不断优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截至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5亿人、2.4亿人、2.9亿人,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为了更好服务于用人单位招聘用工和劳动者应聘求职,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供参考,最近,我们继续组织定点监测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集汇总了全国招聘大于求职“最缺工”的100个职业排行。与2022年第三季度相比,制造业缺工状况持续,汽车行业相关岗位缺工较为突出,快递物流行业用人需求明显增加。
具体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最缺工”职业排行相关材料,将上传到人社部网站上,大家可以进一步查询了解。
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连线提问。
2023-01-18 10:04:51
上午好,欢迎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2年四季度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大家一年来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大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作出的积极贡献。
今天,我们邀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张莹司长、职业能力建设司刘新昌副司长、养老保险司亓涛副司长、失业保险司桂桢司长参加发布会,并一同回答大家的提问。
2023-01-18 1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