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

  专精特新企业是“中小企业能办大事”的代表,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的特征。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生力军,持续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是擦亮这块“金字招牌”的必然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的数据显示,今年4月份,我国专精特新创新指数为286.4,比去年同期增长25.2%,新材料、生物两大产业保持较强创新活力,创新成果加速形成。另据全国股转公司此前发布的消息,专精特新“小巨人”挂牌公司研发强度是市场水平的1.66倍。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生力军,持续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是擦亮这块“金字招牌”的必然要求。

  专精特新企业是“中小企业能办大事”的代表,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的特征,“小巨人”更是其中的佼佼者。近年来,我国已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4万家,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万家,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时期目标。目前,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已经启动。

  专精特新企业“小而专”。小,是指企业一般规模不大,主要是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具有小配件蕴含高技术、小企业支撑大配套、小产业干成大事业的特点。专,指专注、专业。专精特新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成长性好,在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创新,是专精特新企业的灵魂。专精特新企业之所以能形成各自的“独门绝技”,靠的正是持续创新和精益求精。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导向下,中小企业发展迎来巨大机遇,要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聚焦细分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从笔者在各地采访时了解的情况看,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的诉求集中体现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上。比如,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各环节如何高效协同创新?创新研发资金投入多、人才需求大,相应而来的企业融资难、高端人才引才难留才难问题如何破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怎样进一步加强?如何获取更加有效的公共服务?专精特新企业仍然是中小企业,而且因其成长的高速性,遭遇“成长的烦恼”可能会早于、甚于一般的中小企业。

  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全要素的资源保障体系、全生命周期的服务管理体系和梯度成长的培育体系,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创造的良好生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努力掌握更多关键核心技术,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融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大先进适用技术供给和赋能应用,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用得起、用得上、用得好”的科技成果,降低创新成本,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力度,助力更多中小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甚至“小巨人”企业。

  还要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格局。据统计,超九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的配套供应商。一方面,要进一步发挥大型企业作为链主企业的龙头作用,“国企带民企、大手牵小手”,让更多中小企业参与重点产业链发展。另一方面,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争当链主企业,取得更多标志性产品、形成更多引领性标准。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加力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比如,河南出台全国省级层面首部专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政府规章;北京将推动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融资,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北交所拟上市企业;财政部等部门将实施新一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支持政策。近期部分省份也陆续发布了2024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小”在当下,“巨”在未来,强化创新引领,专精特新这个“金字招牌”将越擦越亮。



最新最全!2024年山西省及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山西省奖励政策专题汇总系列一

文|企策通综合服务平台

近年来,国家及山西省各级政府出台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为了便于企业对各个政策奖励政策有所了解,2024年企策通搜集整理了最新山西省省级、综改区及各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奖励政策,全新推出【山西省奖励政策汇总】系列专题,汇总山西省及各个地市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等奖励政策。

本期推出第一期:2024年山西省及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山西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1. 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来山西注册经营的,自运营年度起,当年营业收入每满1000万元奖励20万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 专项资金对通过知识产权交易,获得技术升级并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功的交易买方,给予不超过交易金额20%的资金补助,对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的知识产权交易,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建〔2022〕27号)

企业获批国家级技术创新类、企业提质类、绿色制造类、智能制造类、两化融合类试点示范累计达到2项、3项、4项及以上的,分档对上年度新增试点示范予以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奖励。纳入奖励范围的国家级试点示范包括: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含重点小巨人企业)等企业提质类。

政策依据:山西省工信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激励方案》的通知(晋工信投资字〔2023〕131号)

在现有省级财政给予每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市要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资金,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引导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上档升级,成为省级、国家级“小巨人”企业。

政策依据: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企发〔2022〕23号)

综改区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1.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15万元。

2. 对从外省迁入山西综改示范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5万元。

3. 经复核获得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政策依据: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山西综改示范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办法》的通知(晋综示规发〔2023〕3号)

太原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同省级财政等额奖励。对国家重点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同中央财政当年等额奖补。

政策依据:中共太原市委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发〔2023〕10号)

大同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户奖励奖励50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大同市委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民营经济扶持政策和表彰奖励特殊贡献企业优秀民营企业的决定(2023年1月18日)

朔州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支持和指导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对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中共朔州市委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48条实施意见(2019年1月8日)

忻州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19条措施的通知(忻政办发〔2019〕114号)

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获得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资金资助。

政策依据: 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忻市发〔2019〕1号)

对通过知识产权交易,获得技术升级并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功的交易买方,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一定奖励。

政策依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大纾困帮扶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忻政办发〔2022〕36号)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忻财规〔2023〕1号)

晋中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同一年度同时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按获得的最高荣誉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落实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任务清单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22号)

临汾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临汾市

1.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省级财政奖励2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级财政奖励10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当年同时享受多项奖励的企业,按照最高奖励标准发放。

2. 对未获得国、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给予奖励。鼓励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创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工匠工作室,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研发新产品。

政策依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助企纾困若干措施、服务业助企纾困若干措施、中小微企业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22号)

临汾经济开发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工信部发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临汾经济开发区鼓励投资优惠办法(试行)(2023年6月13日)

阳泉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阳泉市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阳泉市促进服务业迅速复苏二十条措施、阳泉市加快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和阳泉市狠抓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阳政办发〔2022〕94号)

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1. 对首次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首次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5万元奖励。对域外落户开发区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承诺有效期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给予其一次性1万元奖励。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连续两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且每年不低于15%的增长速度,给予其一次性3万元奖励。

2. 同一企业三年内同时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规上企业(工业企业)、股改上市企业其中三类资质的,给予其5万元奖励。

3. 支持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申报高企、专精特新、股改培训指导等相关服务,对当年成功通过高企、“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数量超过3家的中介机构,给予其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发展办法十三条(试行)》(2021年4月1日)

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2018年12月20日)

晋城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1. 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和省级、国家级专精特 新 “小巨人”企业,市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专精特新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区域性 股权交易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按挂牌上市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后,市级再追加1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市政办〔2022〕5号)

实施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每年申报认定一次。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21〕36号)

长治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长治市

对获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2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中共长治市委 长治市人民政府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配套措施(2018年12月25日)

潞州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政策依据: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潞州政办发〔2021〕68号)

运城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运政发〔2020〕38号)

吕梁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1. 对成功认定“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且运行良好、诚信经营、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在省奖励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适当奖励。

2. 积极抓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扶持与培育工作。对成功认定“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且运行良好、诚信经营、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在省奖励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适当奖励。

政策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20〕42号)

加大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扶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我市股改挂牌上市、升规上限入统以及“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政策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山西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发〔2022〕8号)

健全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构成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市级财政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对中小企业技术提升改造、升规上限及“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2〕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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