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建华)记者8月30日获悉,省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自9月1日起,全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加山西省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省级公共服务医保平台等渠道,以“授权”的方式将个人账户部分基金提供给被授权人使用。目前可支持被授权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今年1至7月,全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156.19万人次、1.76亿元。
我省自2022年7月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以来,不断扩展家庭共济范围,先后将医疗费用共济扩大到缴纳居民医保共济、统筹区内共济扩大到省内共济。此次又将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至近亲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得到进一步升级。
省医保局工作人员提示,山西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我要办”,在“家庭账户共济”模块,添加医保个账共济关系后,实现个人账户近亲属的家庭共济。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
晋医保函〔2024〕45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方便我省参保人员享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省医保局决定自2024年9月1日起,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参加山西省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按照《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操作规程〉通知》(晋医保办发〔2022〕4号)规定,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省级公共服务医保平台等渠道,以“授权”的方式将个人账户部分基金提供给近亲属使用。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