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今天(31日)发布公告,将从明天(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这也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即将正式落地。
根据公告,对于以浮动利率,也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它的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加权平均利率减去对应季度五年期以上LPR均值。如果所在地区有个人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则最终加点值不能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
另外,对于此前不少贷款人认为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统一为一年,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供需变化,容易造成新老房贷利差过大等情况,六大银行的公告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当然还可以保持为一年。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这也意味着:
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下行,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就可能更早地享受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带来的优惠;
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上涨,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保持为一年,自己的房贷利率跟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涨就可能会更晚一些。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9月底发布公告,为更好地体现市场供求变化,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将从11月1日起,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完善的重点一个是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
而另一个重点就是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
据记者了解,除了六大商业银行之外,其它商业银行近期也将陆续发布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以后,人民银行将不再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记者 王雷)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 题:更灵活!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有商有量
新华社记者吴雨、任军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变得更灵活了,借贷双方有商有量!
10月31日,工、农、中、建、交、邮储等多家银行发布公告,完善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相关细则。从11月1日起,借款人可与银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可申请调整为3个月。
关于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已有不少借款人于10月底享受利好。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截至10月28日,21家全国性银行已完成批量调整,共计5366.7万笔、25.2万亿元存量房贷利率完成下调。另外,各地方法人银行也会在10月31日完成批量调整。
银行主动批量调降存量房贷利率固然省事,但非长久之计。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表示,这可能是银行最后一次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从根本上解决新老房贷利差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以后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怎么办?
中国人民银行给出了解决思路——自主协商、动态调整。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明确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根据安排,存量房贷利率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并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
这破除了不少制度性障碍:房贷利率不再受制于固定的加点幅度,可根据借款人信用、市场供需等因素变化而动态调整;重定价周期不再限定为1年,借款人在利率下行周期可尽早享受较低利率……这样既维护了合同的严肃性,又能更好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10月31日,多家银行发布公告,进一步细化安排。
首先,触发调整有条件:新老房贷利率的加点幅度偏离高于30个基点。
六家大行均表示,当借款人的房贷利率加点幅度与最新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相比,偏离高于30个基点时,可向银行提出调整申请。重新约定的加点幅度不低于最新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加30个基点,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当日,中国人民银行还公布了第三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供商业银行和借款人参考。数据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加权平均利率为3.33%。
不过,由于绝大多数存量房贷利率的加点幅度已于10月底批量调整为减30个基点,专家预计第四季度绝大多数借款人无需调整加点幅度。
其次,重定价周期可调整:3个月、半年或1年。
重定价周期就是利率跟随定价基准调整的时间间隔。在重定价日,存量房贷会根据已公布的最新一期LPR进行调整。
10月21日,5年期以上LPR下降25个基点至3.6%。部分存量房贷借款人想要缩短重定价周期,尽快享受到这次LPR下降带来的红利。
记者梳理商业银行公告发现,11月1日以后,新发放房贷借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重定价周期,存量房贷借款人也可与银行协商,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多数银行提供的重定价周期为:3个月、半年、1年。不过,大多数银行规定,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不能多次调整。
“在LPR下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可越早享受降息红利。”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认为,如果利率进入上行周期,重定价周期越短对借款人越不利。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借款人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审慎决策,用好这一次选择权利。
此外,借款人要主动申请,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不同于银行主动批量调整,从11月1日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需要主动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调整。多家银行都公布了调整渠道,借款人可通过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等提出调整申请。各行都明确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有商有量,响应了群众期盼,减轻了居民利息负担,更推动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坚定向前,更好发挥利率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