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支持政策持续“上新” 壮大民营经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今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持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一系列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落地,激发了民间投资活力。据悉,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推动更多民间投资项目高效落地实施,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动力。

  专家表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政策体系正加快构建,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将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持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8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山东省济南市组织召开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会时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切实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转化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表示,将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推动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

  上海证券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特别是在8月份,相关部门持续发力,推动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并以更加务实的举措促进民间投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8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明确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上述政策聚焦民间投资项目的资金和要素保障等重点领域,将推动解决民间投资不敢投、不会投、不能投等问题,旨在深化、细化、实化现行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石颖表示,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是优化民间投资环境的具体政策,将有利于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

  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与多弗集团、赛力斯集团、亨通集团、传音控股、快手科技等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讨论,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家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看法和感受,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困难问题,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自去年以来,支持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政策持续发力。今年,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释放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利好,这对于增强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意义重大。”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说。

  各地进一步鼓励民间投资

  与此同时,各地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也相继落地。

  6月,河北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发全省民间投资活力的若干措施》,从促进重点领域民间投资、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拓宽民间投资渠道、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强化推进实施五个方面,提出了19条政策举措,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投资信心,促进全省民间投资平稳运行。

  8月中旬,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还组织召开河北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门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河北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4年重点工作。

  “要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重大改革和政策,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强对民营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强化担当尽责,推动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

山西省发布的《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报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省级用地保障清单中的民间投资项目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河南省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记者还注意到,近期,北京、天津等地拿出项目清单,推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点建设任务。其中,北京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拟推介项目共计166个,总投资约2039亿元,涵盖10个行业领域。天津推出重点谋划储备项目75个、总投资1310.4亿元,115个重点项目清单集中发布,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天津市发展建设。

民间投资有望向好增长

随着一系列政策持续落地见效,民间投资的意愿和能力也在不断恢复。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将积极推动更多民间投资项目高效落地实施,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动力。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前7个月,民间投资同比持平,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6.5%。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民营经济加杠杆的意愿,2024年前7个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首席分析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杨畅向记者表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有利于民企凝聚信心。

记者了解到,为不断扩大民间投资,我国还将持续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筛选更多项目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目前,已筛选形成2024年第一批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共189个项目,主要涵盖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等12个行业。并且,目前多地申报的“双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以及储备中的“两重”项目,这些项目申报同样向民营企业开放。

“我们将持续向民间资本推介优质项目,这项工作已经做了一段时间,还将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支持社会资本加大对设备更新等投资力度,持续拓宽投资空间,让民间投资‘有的选’,也能‘投得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说。



8月30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发布关于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建立促进民间投资

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改办投资〔2024〕7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金融监管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促进民间投资政策制定的针对性,持续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抓好抓紧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共同决定建立以统计数据为基础,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政策为支撑的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计数据分析,找准政策着力点和结合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聚焦基础设施、制造业、房地产开发等民间投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民间投资增速、结构、占比等统计数据分析,依据全国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汇集共享的投资项目数据,同步开展民间意向投资分析,发现民间投资需要加力支持的领域,找准民间投资存在的短板弱项,为更加精准、更加务实地制定相应支持政策和措施奠定基础。

二、建立重点领域项目常态化推介机制,加大政府投资支持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全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组织地方持续向社会公开推介并严格审核把关,形成滚动接续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再遴选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领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进一步加大集中推介力度。组织各地方持续筛选符合政策要求、投资规模较大、示范性较强的民间投资项目,经评估审核后,按程序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形成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筛选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时,优先考虑重点领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中的成功推介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针对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通过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式,按照规定予以政府投资支持。

三、加强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协同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存在用地用海保障需求的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推送至自然资源部,由自然资源部依据土地管理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对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予以用地用海保障支持。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协同配合,共同研究分析民间投资项目用地用海要素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民营企业用足用好现有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系列措施,提升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用海。

四、做好环评要素保障,促进投资建设与环评管理协同推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及时推送至生态环境部,由生态环境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对项目环评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做好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环评保障。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化沟通协作,结合民间投资项目有关环评工作诉求,不断优化投资决策管理与环评审批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指导民营企业在前期工作阶段同步启动、同等深度开展环评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五、坚持市场化导向,引导加大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送至有关合作银行,同步请金融监管总局向其他银行保险机构推送,引导各家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独立评审、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融资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协助各家银行准确核验民间投资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内容、审批事项以及建设进度等信息,为银行贷款审批提供信息支撑,助力提升审贷效能。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融资支持政策,引导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严格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持续提升民间投资项目融资便利化水平,促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效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共同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民间投资项目推进存在的共性问题,共同完善民间投资项目投资、融资和要素保障政策,并加强对各地方的政策指导,切实提升民营企业对相关改革和审批服务的获得感。各地方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金融监管等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建立健全本地区有关工作机制,帮助民营企业切实解决项目推进遇到的资金、要素等难点堵点问题,不断促进民间投资工作走深走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8月16日